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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会计培训学校分享离职补偿金的财税处理

来源:西宁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8/7/4 9:12:00

  由于企业发展变化或者员工自身原因,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给员工支付一笔补偿金。关于这个补偿金,要不要交税,如何交?税务上如何处理?相信还是有很多人不太清楚,今天我们西宁会计学校小编带大家一起来聊聊离职补偿金的问题!

  一、税务处理

  1.个人所得税

  (1)政策依据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57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计算方法

  离职补偿金收入不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离职补偿金收入-3×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实际工作年限-3 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实际工作年限

  (3)申报操作

  ①点击管理表单,跳出下拉菜单,勾选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后,就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申报表进行申报。

  ②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申报明细时,如果单位涉及的人员较少,点击添加,手动维护基本信息,然后填写一次性补偿收入额,填写好保存即可。

  ③如果企业涉及人员较多,可以通过导入导出的方式来简化操作,点击导入,选择模板下载,然后在模板中填写相关的人员信息和正确的申报数据,然后再把模板导入至客户端,导入成功后即可形成正确的申报数据。

以上是我们小编分享的分享离职补偿金的财税处理,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资讯尽在西宁仁和会计培训学校http://4403.peixun36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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